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和《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管理规定》(成职院〔2018〕6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对口成都大学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送原则、对象
(一)选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二)选送对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3年“专升本”选送对象为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与成都大学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2023届)毕业生;从四川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对口招生计划
专科专业名称 |
毕业生人数 |
专升本计划 |
成都大学对口专业名称 |
成都大学招生计划 |
调剂学校名称 |
调剂 专业名称 |
调剂计划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63 |
13 |
通信工程 |
23 |
绵阳城市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0 |
应用电子技术 |
106 |
22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67 |
14 |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20 |
光电技术应用 |
65 |
14 |
工商企业管理 |
80 |
17 |
工商管理 |
9 |
绵阳城市学院 |
工商管理 |
11 |
连锁经营管理 |
62 |
13 |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
电子商务 |
10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75 |
16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8 |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8 |
助产 |
46 |
10 |
护理学 |
25 |
西南财经天府学院 |
护理学 |
38 |
护理 |
251 |
53 |
导游 |
71 |
15 |
旅游管理 |
43 |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
旅游管理 |
41 |
旅游管理 |
149 |
31 |
酒店管理 |
137 |
28 |
空中乘务 |
122 |
26 |
西南财经天府学院 |
旅游管理 |
40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38 |
8 |
文化创意与策划 |
78 |
16 |
商务英语 |
162 |
34 |
商务英语 |
14 |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
商务英语 |
20 |
动漫制作技术 |
79 |
17 |
动画 |
8 |
吉利学院 |
动画 |
9 |
人物形象设计 |
38 |
8 |
视觉传达设计 |
10 |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9 |
艺术设计 |
94 |
20 |
吉利学院 |
艺术设计学 |
9 |
注:上述招生计划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及建档立卡等专项计划,录取时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在省厅下达的总计划内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各专业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二)专科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身心健康;
(三)毕业时能获得学院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并学院上报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2023年3月13日9:00-3月18日17:00。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完成线上缴费视同放弃报名。
(二)线下报名:
(1)考生填报:凡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含建档立卡和退役士兵)于3月18日17:00前到所在二级学院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只填写附件1中蓝色字段部分),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调剂志愿(2所联合招生协议院校)。若未填报调剂志愿,则视为放弃调剂。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根据3月18日教务处提供的报名汇总数据审核考生提交的加分材料,确认无误后于3月20日12:00前向教务处提交经审核加分项并签字、盖章的《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报名汇总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向二级学院递交专升本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三)名单公示: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成都大学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含加分项目)。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签字确认:凡完成网上报名缴费考生,于3月23日9:00-17:00到高新校区学生一站式服务大厅对志愿填报、加分、成绩折算等公示数据进行签字确认。公示期满,学院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成都大学教务处。
五、考试安排
凡符合“专升本”选拔基本条件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免试推荐除外)必须参加成都大学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综合成绩达到学校录取条件,方可升入本科阶段学习。
(一)考试科目
报考本科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理工农医经管类 |
高等数学 |
大学英语 |
计算机基础 |
非理工农医经管类 |
大学语文 |
大学英语 |
计算机基础 |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大学英语: 4月20日9:00-11:00
计算机基础:4月20日15:00-17:00
高等数学(大学语文):4月21日9:00-11:00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组织
“专升本”考试原则上应安排在标准化考场或有视频监控的考场进行。
(四)准考证打印及成绩查询
“专升本”考试工作由成都大学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成绩由成都大学统一对外发布,考生可登录成都大学教务处网站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照顾政策
(一)免试政策
1.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凡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应届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向学院提出保送申请,资格审查通过者报成都大学教务处审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以下两类退役大学生士兵可申请专升本免试:(1)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并于今年毕业报名专升本的;(2)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年以后退役的学生(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学院负责组织对退役大学生士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综合评价考核办法另行通知。成都大学按照录取办法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到其他相关高校。
(二)加分政策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加5分。
2.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荣誉加3分。
3.在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金奖加10分;获得银奖加5分、获得铜奖或四川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加3分。
4.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一等奖加5分;获得二等奖、三等奖或四川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加3分。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录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加分分值最高的一项照顾政策。
(三)资格审核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条件的考生,学院负责审核并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合格者的相应材料报成都大学教务处复核认定,经认定的加分计入“专升本”考试笔试成绩总分。
七、“专升本”录取
(一)“专升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不进行递补录取。
(二)考生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若考生缺考、考试违纪、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不进入专升本录取环节。
(三)“专升本”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四)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单列计划的考生,根据学院报送的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排名前60%升入成都大学,综合成绩排名后40%升入调剂院校。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五)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单独录取,录取比例为报考人数的20%,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排名前40%升入成都大学,成绩排名后60%升入调剂院校。未被录取考生按照普通类学生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六)非免试考生,依据“专升本”考试总成绩(含加分项)和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按申报院校和申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拟录取成都大学学生“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20分(不含加分项目),未被成都大学录取的考生,在各专业调剂计划范围内,可根据学生填报的调剂志愿调剂到成都大学在教育厅备案的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由接收调剂院校发放通知书,并告知就读地点和收费标准。
(七)录取总成绩(含加分项目)相同者,依次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计算机基础考试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
(八)若专业录取未满额,剩余计划学校做统筹安排。
(九)拟录取名单经成都大学“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各录取院校向学生发放“专升本”录取通知书。
(十)在录取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录取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一)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各录取院校按照各自学校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二)“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专科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录取学校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三)“专升本”学生在入学报到后,按录取学校学生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四)“专升本”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本科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录取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但要注明“生本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颁发本科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九、监督管理
学院按相关要求对“专升本”信息进行公开、公示,“专升本”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针对“专升本”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的,可以向成都大学或学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028-84616636(成都大学)
028-85319865、85310319(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十、招生本科院校信息与咨询
成都大学
咨询电话:028-84616830、028-84616013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市成洛大道2025号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
咨询电话:028-87213722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市都江堰市青城山镇高尔夫大街367号(成都校区)
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路一段216号(宜宾校区)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咨询电话:0838-3209301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59号
吉利学院
咨询电话:028-63286000、028-63286222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123号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咨询电话:028-62127132
学校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港路399号
绵阳城市学
咨询电话:0816-6285600
学校通讯地址:
安州校区: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滨江西路北段11号
游仙校区: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
学校网址:http://www.myc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