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管理,特制定我院教学行政例会制度。
第一条 我院教学例会制度包括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教研组长会、教务例会、系教学例会、教研室教学例会和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等,各类教学会议均应有明确的议题和内容,并注重实效。
第二条 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教学副院长主持,教务处、科研室、各系、信息中心及其它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部署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等。
第三条 教研组长会:每月召开一次,文化基础课部分由基础部管理,专业课部分由各系管理。主要部署和检查各项教学及教研等工作,及时分析和解决教学和教研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整改措施等。
第四条 教务例会:每月至少一次,由教务处长主持,教务相关人员参加,主要部署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尤其是教学行政管理工作,及时分析和解决各种问题,落实教学管理和服务,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系教学例会:每月至少一次,由系主任支持,主要研究和落实上级分派的各项教学任务,布置和检查各项教学工作和研究决定,分析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落实解决措施和办法。
第六条 教研室会议: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定期和不定期地,经常性地研究并检查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技工作、教改工作和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不断提高质量和学术水平,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 教师、学生座谈会:各系主任(教务员)、教研室,要定期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或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联席会议,经常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和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发扬教学民主,及时掌握情况,反馈信息和采取措施。各种教学、教研的会议均认真记录在案、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