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护学院按照《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分院奖励工作评审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面考查分院大三年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及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表现后,经学生自愿申请,辅导员组织毕业班学生进行初评推荐,分院评审小组评审,确定院级、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现将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11月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实名向医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话:61316312)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特此公示。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医护学院
2023.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