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成职院〔2023〕16号关于促进“引企入校”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现面向成都地区进行公开征集合作企业(含相关机构)。
具体细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方案仅适用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挂网的校企合作项目公开招募。
(二)本方案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负责解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甲方为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为校企合作企业(或机构)。
(二)甲乙双方根据产教融合需要,合作共建社会体育专业实训基地,共育社会体育专业技能型人才。
(三)甲乙双方共同搭建社会体育专业实训基地,由甲方提供合作项目场所,乙方提供技术和人才,培养学生体育相关技能,提升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本次征集共两个项目,分别为青少年运动技能培养实训基地共建项目和儿童体适能训练实训基地共建项目,每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
(五)甲方提供的场地、合作企业业态需求、校企合作内容需求等信息,详见附件1《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校需求情况汇总表》。
(六)本次校企合作期限为叁年,先签订为期三年的总协议,具体合作协议一年一签。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每年均需对入驻企业开展2次校企合作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签订次年合作协议。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期限以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书面通知中记载的期限为准,乙方(合作企业)应在期限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甲方(学校)应在收到报告后进行复核,复核合格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协议。
三、合作方案
(一)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征集企业要求
1、国内依法有效存续的公司,具体主营业务详见附件1《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校需求情况汇总表》,在本通知挂网公告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2023年至2025年期间,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复印件至少2份(加盖鲜章)
(4)承诺同意竞得人义务条款的函件(加盖鲜章),承诺函
2、意向合作方,应根据合作资格条件的要求模板详见附件2《承诺函》。
以上资料扫描件请发到邮箱1461876959@qq.com,纸质资料于项目比选日(另行通知)交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教学楼棋艺学院309办公室王老师处。逾期未提交扫描件或纸质资料、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所有提交资料需确保真实、合法、有效,若经查实存在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应征及合作资格,已产生的损失由提交方自行承担。
3、经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审核同意并出具确认函,凭确认函方可报名参与比选。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028-85311752。
(三)比选方式
1、以统一挂校园网公示引企入校需求并征集合作企业、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
2、原则上,参与项目比选的应征企业与最终入选企业数量比例应不低于3:1。具体执行中,若首次征集的应征企业数量未达3家(含3家),或第一轮评审环节无企业成功入选,学校校企合作办将组织第二轮统一在校园网公开征集合作企业;若第二轮征集结束后应征企业数量仍不足3家,则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推进。
3、项目比选采取专家打分方式确定校企合作方,满足所有合作基本条件的企业,可获得80分基础分,其余20分采用企业现场答辩方式进行,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四)公告时间:拟入选合作企业,由学校校企合作办在校园网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五)应征企业资格条件
1、国内依法有效存续的公司;
2、不接受多主体联合应征;
3、满足《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校需求情况汇总表》业态要求,能多维度服务于学院的人才培养。
4、应征企业不得存在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近3年存在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四、竞得人义务
(一)乙方须积极参与校企合作、专业共建及人才培养,包括:
1、推荐1名企业高水平人才进入专业建设发展顾问团,参与学院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等工作,为专业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2、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岗位,每年指导甲方学生实习实训不少于15人;协调行业资源,协助学院开展线上或线下招聘会,每年提供不少于3个就业岗位,实习实训岗位需符合学生专业培养方向,乙方应与学生签订实习协议。
3、根据甲方要求,为学生提供随岗及跟岗学习实践岗位。
4、每年与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共同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或社会服务,实现培训服务到账金额不低于10万元。
5、每年为学院提供至少1次公益讲座,讲座主题包括综合职业素养、就业指导、企业文化、职业生涯规划、新技术新应用等。
(二) 乙方独自承担在校企合作场地使用期内的债务和一切法律责任。若因乙方行为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三) 甲乙双方根据需要,可以共同参与科研技术服务。
(四) 乙方在校企合作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确保使用过程中无影响到甲方正常教学秩序的噪音污染及气味污染的产生。
(五)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投入、添置设施。其投入的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校企合作期满,在不改变甲方设施的原则下乙方出资添置的可以搬动的设备,乙方可以搬走,其余不可移动设备归甲方所有。
(六)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基地消防措施和设备,并承担全部消防责任。
(七) 乙方全权负责基地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五、免责条款
合作期间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特别说明
(一) 意向合作人在参加合作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全部文件,合作人参加的行为即视为已认可了本方案。
(二)合作期内,甲方每年有权对乙方本年度开展校企合作以及完成各项合作内容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乙方须在1周以内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至甲方账号,协议到期后,经双方确定无任何纠纷,学校无息全额退还企业履约保证金。(无任何纠纷指双方无未解决的合同争议、乙方无违约行为、无第三方权利主张等情形;若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有权追偿。)
(四)因本方案及后续合作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作方案作为校企合作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2025年通识教育学院(棋艺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校需求情况汇总表
附件2:
承诺函(模板)
附件3:
评分办法
序号 |
评分 因素 |
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业态 |
20 |
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核企业业态是否符合比选要求,符合得20分,不符合不得分。 |
2 |
响应校企合作内容 |
60 |
响应校企合作内容并提交承诺书得60分 |
3 |
现场答辩 |
20 |
企业现场答辩内容需涵盖以下体现企业实力的关键信息:年度可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年度可接纳的实习实训岗位数量、企业与其他高校的合作项目、企业年度营收及在职员工数量等,相关支撑材料由企业自行准备。 |
科研处(产教融合处)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