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询价采购实施细则
根据《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可采取市场询价方式采购。由业务单位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审核后,按照批复的采购方式执行。”为规范各业务单位的市场询价采购行为,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金额不足5000元的非政府采购项目,由分院(部)等业务部门报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组织3人以上的询价小组,对市场上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并填写询价记录单,留存备查。
二、金额在5000元及以上、不满2万元的采购项目,由业务部门报学院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招投标办公室批复为业务部门市场询价采购的,由业务部门组成不少于3人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询价资料报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三、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不满5万元的项目,由业务部门报学院分管部门的院领导和分管招投标工作的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招投标办公室批复为业务部门市场询价采购的,由业务部门和招投标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不少于5人的询价小组,进行市场询价。询价资料和采购廉政申报资料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四、同类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得分拆。
五、采购完成后,业务部门应做好合同签订、履行、验收和付款等相关工作。
六、业务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市场询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不得有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违法行为。违者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招投标办公室。
八、本实施细则从2013年4月9日起实施。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询价记录单
时间: 询价人:
询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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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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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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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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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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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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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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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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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过程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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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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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院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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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询价方式包括书面询价、当面询价和电话询价。5000元及以上项目应书面询价,单位的书面报价单请附本表后。
项目廉政责任申报表
项目备案时间: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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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
部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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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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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的时间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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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的时间及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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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或者谈判单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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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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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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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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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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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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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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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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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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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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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或签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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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或合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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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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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过程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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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情
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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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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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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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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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