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四川师范大学干部培训学院《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集中培训阶段有关事宜的通知》(川师干院〔2018〕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组织参加2018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岗前培训的对象
2017年6月之后,学院新接收的在职在编及正式聘用的教学岗位(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必须参加培训;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非教学岗位拟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首先须具备以下两项条件: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与学院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满一年。符合条件的非教学岗位人员须向所在分院(部)、处室提交书面申请(见附件1),由分院(部)、处室审核同意后报组织人事处,经审核确认后可参加培训。
二、培训模式
按照四川省新一轮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的相关要求,为准确把握教师队伍建设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提高高校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省教育厅将对高校新入职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和模式进行改革,把原来的单一集中培训模式改为“集中培训+线上学习+返岗教研”相结合的混合型培训模式,培训时间由现在的一个月延长至半年。
三、集中培训时间及地点
集中培训时间:7月16日—8月6日(报到时间:7月16日14:00-7月17日15:00,逾期不报到者不予补报)
集中培训报到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桃李园餐厅一楼
后续培训内容和时间安排待教育厅相关文件下发后另行通知。
四、培训报名方式
培训实行网上报名,参训人员请于6月21日-27日期间登录“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http://spzx.sicnu.edu.cn)参加网上报名,学院组织人事处于6月27日前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师培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人事处统一下载打印《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并加盖人事处公章,参训人员于7月2日-4日到组织人事处领取《登记表》,作为现场报到的必要依据。
五、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223号文件,收取培训费1090元/人(其中含教材资料费等100元),公寓住宿费450元/人,共计1540元。培训费和住宿费用由学院承担,并最终由计财处统一转账到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六、有关要求:
(一)参训人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的课程教案(时间45分钟),报到当天提交班导师。
(二)参训人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三张。
(三)参训学员原则上统一安排住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集中住宿者,本人需向学院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见附件2),学院组织人事处审核同意后将出具书面手续报中心备案。
(四)参训人员网上报名请参看附件“四川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系统培训学员使用指南(2018版)”(见附件3)。注意:电子照片为一寸白底免冠近期证件照。
通知已发CRP,请仔细查阅。
组织人事处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