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录取办法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文化录取控制线,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文化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根据计划分类投档。考生须参加文化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项考试,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二)录取规则
1、招收普高类专业
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理科生最多可填报26个平行志愿,文科生最多可填报21个平行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招收中等职业类专业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相同的专业,并且文化成绩构成比例相同的专业可以同时填报多个平行志愿。选择中职所有类别专业的中职考生最多可以填报11个专业志愿,文化成绩与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总成绩,根据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比例划定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依据成绩优先原则平行投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技能综合测试内容不同或文化成绩构成比例不同的专业不能互填平行志愿,录取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投档。
3、特长生类
考生只能根据考生类别在我校今年单招相应招生类别专业内选一个专业填报,特长生录取单独划线,按照特长类别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招生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4、其它录取规则
录取时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按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投档,如所填报专业志愿都已投满,则不再调剂,建议考生将可报专业志愿按最大数填报完整。
所有类别考生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依据以下原则录取:先比较技能综合测试成绩,若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和学院教学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5、关于征集
如录取时单招计划未完成,我院将在4月9日面向社会公布缺额专业及计划数,并向报考我院符合条件的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将在当天投档并公布拟录取结果。
6、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2年3月23 日12:00前在我院单招志愿填报系统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相关证书照片,4月1日17点前向我校教务处提交《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和相关证书原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7、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9日(周六)-13日(周三)在学院网站首页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资格,则须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期满后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