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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主要内容)
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目前已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1.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3.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分设为每生每年4500元、3300元和2100元三个档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按学年进行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9月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并按约定偿还本金。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30个基点执行(LPR5Y-0.3%)。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电话查询方法:关注“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为您服务”和“热线电话”)。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其中一种类型的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7—9月,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9—11月(学校需注明本校是否开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项目)。
5.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费减免金额,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就读高校提出申请。
6.四川省省属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四川省省属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连续服务满 3 年及以上的,对其实施学费奖补。奖补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确定,每生每年不超过6000元,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的实际学制为准。奖补款项一次性发放。部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向就读高校申请,市(州)属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奖补由各地参照省政策制定执行。外省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按“谁用人谁资助”原则,由就业所在地县(市、区)自行制定政策执行。
7.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公费师范生以及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简称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有志从教并符合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优秀学生,在入学两年内,可按规定转入公费师范专业,高校返还学费、住宿费,补发生活费补助。具体事宜,可向就读高校进行咨询。
8.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原新生入学资助)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大一新生,可向毕业高中学校或户籍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500 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 1000 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在开学报到前提出申请。
9.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请关注学校资助中心每年9-10月发布的招聘通知。
10.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中提取的资助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级奖学金、临时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用于资助学生。申请时间和具体流程,详见《成都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名称 |
资助/奖励标准(元)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以评审文件为准)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校内资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标准原则上分为4个资助档次,每学期每生资助金额分别为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 每学年每生累计获得临时困难补助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4000元/生。 |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家庭突发重大意外、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
无限制。 |
综合奖学金 |
优秀学生奖学金: 1.特等奖学金1200/生.年.次; 2.一等奖学金1000元/生.年.次; 3.二等奖学金500元/生.年.次; 4.三等奖学金300元/生.年.次。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 2.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 |
以二级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人数为基数,其中: 特等奖学金评选人数为各二级学院按年级、专业排名中学习成绩排名的第1名;一等奖学金的比例为1%,二等奖学金的比例为3%,三等奖学金的比例为5%。 |
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学生奖学金:3000-15000元/生不等。 |
参与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项目,并符合学校关于国际交流合作项目计划的要求。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以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文件为准) |
参与学校国际交流合作项目的学生,经国际教育学院评审。 |
综合评优 |
三好学生:300元/生.年.次; 优秀学生干部:300元//生.年.次。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劳动和投身社会实践; 2.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职业技能强,学习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按《国家学生体质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80分)及以上。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 |
三好学生评选比例: 二级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8%。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 二级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总数的6%。 |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300元/生; 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500元/生。 |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勤奋好学,学业优秀;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按《国家学生体质标准》测试成绩每年达合格及以上。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 |
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比例: 二级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总数的10%。 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比例: 二级学院在籍在校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总数的4%。 |
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400元/月.生; 临时岗位:原则上不低于22元/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 |
共约200个岗位,根据用人部门实际需求,每年滚动招聘。 |
学费减免 |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酌情减免学费和住宿费,最高不超过7000元/年.生。 |
满足基本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 1.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2.孤儿、残疾学生; 3.因重大自然灾害、罹患重大疾病等不可抗突发性情况或其他符合政策性学费减免的学生; 4.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学费减免条件。 |
无限制,须附证明材料。 |
社会资助 |
宝岛助学金 |
资助金额:1000-2000元/年.生。 |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30%(含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备注:具体申请条件以当年评审文件为准) |
限医护学院眼视光专业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参评,评选10名学生,标准1000元/年.生,评选5名学生,标准2000元/年.生。 |
温馨提醒
随大学录取通知书有一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如需电话咨询,可通过“四川学生资助”公众号下方“为您服务”中查询各单位学生资助中心热线电话。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jybzzzx)、“四川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scsxszz)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szz.cee.edu.cn)、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 https://www.scxszz.cn/)。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附件2 《四川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