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电子显示屏
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保证信息发布质量,充分、高效地发挥电子显示屏的功能和作用,服务学校整体发展,特制订本规定。
一、工作动态根据委局需要定期编辑更换工作宣传内容,发布领导言论、时事新闻、节假日通知、事务性通知、工作进展提示以及格言警句等;
二、发布的内容要真实、准确、严谨、有依据;
三、发布信息要求时效性强,内容简明扼要,能准确、及时、客观的反映上级政策和学校建设的各类信息;
四、对临时需要播放的内容,需提前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签后予以播放;
五、显示屏内容要及时更换,常规广播信息原则上每季度最少调整一次。
六、显示屏正常播放时间为每日7:00至19:00,如有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七、指定工作人员对显示屏进行操作管理,对其显示内容进行实时更新,及时处理日常维护保养中出现的问题;
八、显示屏不得污损、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