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2022年10月经成都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批准立项的成都市第三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心每年向社会发布的项目级别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等同。中心致力于成都市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助力成都建强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圈、激发文化创意产业链辐射引领能力,以数字为抓手,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2026年度中心规划项目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及成都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超大城市转型发展,坚持以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深入研究党和国家重大创新理论以及成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成都加快建设中国西部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美誉度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思想保障与智力支持。
二、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面向各高校、科研院所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具体条件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人员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若为中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政府部门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本科以上学历,从事与申请项目相关工作5年以上。
三、项目类别
本次规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完成时限为立项之日起两年内。
2.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0.5万元,完成时限为立项之日起一年内。
3.自筹项目:无经费支持,完成时限为立项之日起一年内。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题目自拟。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申报项目要充分反映成都市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领域的新进展,立足学科前沿,倡导原创性和开拓性研究,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不得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中心项目。严禁项目重复申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申报书已被用于其他类型项目申报的项目;未经允许使用其他人员申报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的项目。如有发现两年内不允许申报基地项目。
(三)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中心项目管理规定。
(四)作为负责人已承担中心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项目成员均需在申报书上签字。项目立项后,项目成员原则上不予变更。
(五)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规划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规划项目的申请。
五、结项要求
(一)重点项目:以下成果至少一项。
1.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专著1部;
2.在CSSCI来源(含扩展版)及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见刊为准);
3.研究成果经市社科联《社科成果要报》采用并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一般/自筹类项目:以下成果至少一项。
1.在省级及以上出版社公开出版的专著1部;
2.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论文1篇,期刊须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备案,论文须见刊且被中国知网、万方、维普任一数据库收录;
3.研究成果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三)其他要求
1.项目最终成果与申报课题主题相关,负责人独著或一作,非课题组成员的成果不得用于项目结题。
2.项目最终成果均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规划项目,项目编号XXX”字样,凡未标注者不能作为结题依据。
六、申报方式与流程
(一)本次申报采用线下申报,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仅接受当面送达或顺丰邮寄)。
(二)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申报活页(附件2)及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八、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负责人所在单位没有科研管理部门,则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书及申报活页原件各1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3.意识形态承诺书1份。
(二)电子材料
1.申报书、申报活页、汇总表电子版
2.申报书盖章扫描PDF版本。
电子文件命名为“申报书/申报活页/申报汇总表+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电子文件打包后命名为“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发送至中心办公室邮箱cdsjwc@163.com,邮件内容同时须写明顺丰快递单号。
九、申报截止时间
4月25日前须按要求送达电子及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十、其他事项
申请人应按照《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申报项目须按照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严格遵守意识形态相关规定,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已立项将予以撤项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我办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28-85327401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天益街83号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3办公室
数字经济与文化创意融合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