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旅游分院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复审,根据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成学字〔2019〕13号)规定,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的,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参评学年度(2018-2019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表彰奖励。拟取消1名同学励志奖金资格。
学生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学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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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霜
| 女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18305040110
| 因综合考评排名超过排名范围30%,拟取消励志奖学金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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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分院评审小组审核,拟新增1名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生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学号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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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慧玲
| 女
| 旅游管理(单招)
| 17305010230
| 拟增补评选励志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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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院2019年春季助学金补评名额二次分配和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评选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成学字〔2019〕13号)规定,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分院评审小组审核,拟新增5名同学获得春季补评助学金。
姓名
| 性别
| 专业
| 学号
| 助学金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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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琳
| 女
| 导游
| 18305030124
| 16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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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凤瑶
| 女
| 旅游管理
| 18305010224
| 1650元/人
|
张佳
| 女
| 导游
| 17305030117
| 16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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谌晴
| 女
| 旅游管理
| 17305010309
| 1650元/人
|
胡艺弋
| 女
| 旅游管理
| 17305010313
| 16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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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