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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学院2023年第三次公开征集合作企业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11-07 [来源]: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四川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成职院〔202316号(关于促进“引企入校”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专创融合、双创贯通,推进大学科技园建设,开展双创项目校企合作,现面向成都地区公开征集合作企业。

具体细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方案仅适用于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挂网的校企合作项目公开招募。

(二)本方案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甲方为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乙方为校企合作企业。

(二)甲乙双方根据产教融合、双创教育贯通需要,合作共建双创项目合作平台,共育双创人才。

(三)甲乙双方共同搭建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平台,项目落户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成职融创产教园,由甲方提供合作项目场所及相关人才服务支持,乙方提供项目技术及双创项目运行资金。

(四)甲方提供高新成职融创产教园(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天益街83号软件大楼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科技园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园区)2203室,作为校企合作项目场地。

(五)甲方提供的场地面积、合作企业业态需求、校企合作内容需求等信息,详见附件1《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表》。

(六)本次校企合作期限为叁年,合作协议一年一签。创业学院每年均需对入驻企业开展2次校企合作成效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签订次年合作协议。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创业学院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合作期满后,双方如继续合作,合作协议内容重新协定。

三、合作方案

(一)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征集企业要求

1、国内依法有效存续的公司,具体主营业务详见附件12023年创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表》。

2、意向合作方,应根据合作资格条件的要求,在本通知挂网公告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2021年至2023年期间,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复印件至少2份(加盖鲜章)

4)承诺同意竞得人义务条款的函件(加盖鲜章),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2《承诺函》。

以上资料扫描件请发到邮箱515840192@qq.com,纸质资料于项目比选日(另行通知)交到成都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软件大楼3楼创业学院向华老师处。

3、经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学院审核同意并出具确认函,凭确认函方可报名参与比选。联系人:向华,咨询电话:15881140400

(三)比选方式

1、以统一挂校园网公示引企入校需求并征集合作企业、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

2、每个项目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含3家)应征企业报名,方可进行比选。若项目应征企业报名未满3家,或第一轮评审中未有企业成功入选,则由学校校企合作办组织第二轮统一挂校园网公开征集合作企业,若应征企业报名仍然未满3家,可以开展竞争性谈判。

3、项目比选采取专家打分方式确定校企合作方,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满足所有合作基本条件的企业,可获得80分基础分,最终根据乙方每年向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捐赠经费,以价格竞标方式完成比选。

(四)公告时间:拟入选合作企业,由学校校企合作办在校园网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五)应征企业资格条件

1、国内依法有效存续的公司;

2、不接受多主体联合应征;

3、满足《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汇总表》业态要求,能多维度服务于学院的人才培养。

四、竞得人义务

() 乙方须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包括:指导学校学生团队参加各级各类双创大赛,提供导师、项目及技术支持,开设各类公益讲座,等。校企合作内容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2023年创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表》。

() 乙方独自承担在校企合作场地使用期内的债务和一切法律责任。

() 甲乙双方共同参与科研及生产项目开发,科技服务项目合作双方另附服务合同。

() 乙方如果需要改造校企合作场地,装修方案需经甲方审核同意,由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甲方备案方可实施。

() 乙方在校企合作场地装修和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确保使用过程中无影响到甲方正常教学秩序的噪音污染及气味污染的产生。

()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投入、添置、改造甲方部分场地与设施。其投入的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校企合作期满,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在不改变甲方设施的原则下乙方出资添置的可以搬动的设备,乙方可以搬走,其余不可移动设备和装修归甲方所有。

()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完善工作室消防措施和设备,并承担办公场地内全部消防责任。

() 乙方全权负责办公场地内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并承担全部责任。

() 乙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甲方临时申请使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实训场地和设施。

() 乙方办公场地内产生的物管费及电费,按学校后勤国资处制定的标准收取。

五、免责条款

合作期间如遇政府政策规定的要求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特别说明

() 企业入驻后的所有装修费用由中选企业自行承担。

() 本次项目合作的场地每月将收取3.5/㎡的物业管理费,每年按照十二个月收取。

() 意向合作人在参加合作前应仔细阅读相关的全部文件,合作人参加的行为即视为已认可了本方案。

()合作期内,甲方每年有权对乙方本年度开展校企合作以及完成各项合作内容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分数低于总分的80%(不含80%)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创业学院将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合作期满后,双方如继续合作,合作协议内容重新协定。

(五)合作协议正式签署后,乙方须在1周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至甲方账号,履约保证金费用标准为:校企合作场地面积小于100M2,履约保证金为1万元;校企合作场地面积大于或等于100M2,并且小于200M2,履约保证金为3万元;校企合作场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00M2,履约保证金为5万元。协议到期后,经双方确定无任何纠纷,学校无息全额退还企业履约保证金。

七、本文件作为校企合作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

2023年创业学院校企合作项目引企入园需求情况表

附件2

承诺函(模板)

附件3

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

因素

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业态

20

根据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合同复印件(加盖鲜章)审核企业业态是否符合比选要求,符合得20分,不符合不得分。

2

响应校企合作内容

60

响应校企合作内容并提交承诺书得60

3

共同开展技术服务

20

承诺每年向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提供捐赠经费必须满足附件1中校企合作内容所规定的最低标准,在此基础上按应征企业所承诺的到账经费金额排名,第120分,第219分,第318分,以此类推。


                                                             科研处(校企合作办)

                                                                                                                                                      202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