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具有高职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规律,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院内涵式发展,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四川省教育厅《第七届高等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和《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等办法,学校决定进行第二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2012年)的评选和奖励工作,以表彰和奖励在我院教育教学研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和奖励活动由学院统一领导,科研处牵头,各分院部、处室和有关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动员、审核和初评工作。
二、教学成果包括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论文等表现形式。
三、本次评奖按《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附件一)组织实施。
四、申报的成果应准备以下材料
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二)。
2、应将符合成果内容的立项依据、成果总结、阶段性成果、发表论文、著作、获奖情况、推广应用情况、结题验收等证明材料作为推荐书的附件。推荐书与支撑材料合并装订一式一份(如支撑材料较多,可分册装订)。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供样书一式一本或一套。
五、其他事宜
1、参加评选的课题成果(研究报告)应是已经结题的项目。
2、其他形式的成果应是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经相关部门证明推广应用。
3、申报学院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申报其他等级的每项成果主要完成人不超过5人;每人参与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不得超过1项。
4、学院从本次院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参加第七届省教学成果奖评选。
六、申报成果资料于9月24日前交科研处,同时发送推荐书电子版至科研处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85326531
联系人:王建永 林瑛
E-mail:czykys@163.com
2012年9月4日
附件:
附件一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附件二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