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因学院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根据《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相关规定, 现增补一名学术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二)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三)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五)一般的应具有正高级技术的在职人员,个别优秀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二、推荐程序
1、各分院(部)在广泛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2、符合条件的本校人员可以自荐。
四、时间安排
请自荐或被推荐的人填好相应表格,于2018年9月25日前报科研督导处。
特此通知
附件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
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自荐表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