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学院将集中开展一次省教育厅立项课题的结题评审工作,请相关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一)按《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提交装订成册的《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
封面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学科分类、项目类别、负责人、时间。
内容包括:立项通知、申报书(有学校、省厅审查意见)、结题表、研究总结报告、中期检查报告、经费使用报告、其他支撑材料等,材料按顺序统一编排页码单面或双面装订。
(二)结题表、结题情况一览表、中期检查一览表单独提交一份。
(三)结题资料及填好的汇总表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联系人crp邮箱。(电子文档名:省厅项目+结题项目名称+负责人名)
(四)按申报书终止时间在2018年4月25日前,本次不能提交结题申请的视为逾期课题,课题负责人需提交延期申请,学院将按规定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报送资料的时间
2018年4月25日前向科研督导处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
联系电话:85327401 内线:6118
联系人:林瑛
附件:1、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2、四川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表
3、汇总表
科研督导处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