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训机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2023年将面向社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职业 (工种) 及等级
保育师(五级、四级、三级)
养老护理员(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眼镜验光员(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眼镜定配工(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餐厅服务员(五级、四级、三级、二级)
茶艺师(五级、四级、三级、二级、一级)
物联网安装调试员(五级、四级、三级)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五级、四级、三级)
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五级、四级、三级)
育婴员(五级、四级、三级)
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家庭照护员)(五级、四级、三级)
老年人能力评估师(三级)
二、考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职业工种相对集中的原则,理论考试、操作技能在集中统一的时间进行(详见附件1)。如遇国家法定假日调整、重大活动、重大地质灾害、认定量较大或政策性认定等特殊情况,我中心会结合实际情况并做好相应调整。
(二)考试地点以当批次准考证信息为准。
(三)理论考试形式为机考,技能考试形式为实操。
三、考务管理
(一)组织报名
中心对报名工作进行集中统一管理。各培训机构及相关单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动员更多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二)资格审查
各报名单位应对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资料包括考生个人签字的《四川省职业技能等 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2)、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社保证明、考生照片(采用近3个月内白底电子证件照片)等,各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考生资料报至中心。中心工作人员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各报名单位。考生申报条件以《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为依据,按照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认定缴费
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报名单位及考生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转发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收费文件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124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用有关问题的函》(川财综函〔2017〕20号)规定,缴纳认定费。
(四) 考场设置和编排
在缴纳认定费用后,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考培分离、相对集中”的原则,统一设置考评考场。考评考场设置应符合该职业国家职业标准。
(五) 打印准考证
考前5个工作日,中心考务人员将电子版准考证发放至各报考单位或考生,由考生完成准考证打印。准考证信息错误的,应及时反馈中心修改。
(六) 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1.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未过的,成绩全部作废,考生需重新提交资料申报考试。
2.公示期结束后约60个工作日发放证书 (具体时间根据省中心的统一安排) 。
各报名机构及个人需及时到中心领取证书。
四、组织实施及质量督导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管理、统一阅卷和统一证书核发的原则组织实施。中心组织成立相关职业(工种)的考评小组,负责相关职业(工种) 现场考核、阅卷评分以及操作考试等工作。考评期间将派遣质量督导员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工作进行质量督导。
五、严明认定工作纪律
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过程中,明确并落实考务管理、质量督导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考试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泄密行为,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查处。要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认定工作,对违反规定、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经查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及时向中心咨询和反映。
联系方式:靳老师 18302862637
附件:1.2023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考时间表
2.四川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