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交办学能力评价佐证资料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1-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四川省高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实施方案(2025—2030年)》指标释义和评估要点,教务处制定了“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佐证资料清单”(以下简称“佐证材料清单”),按照评估工作进度安排需要提交佐证资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请二级学院按照清单(附件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佐证资料清单)完成佐证资料,完成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

二、教学评估工作调研

2025年11月24日—27日,教务处将对二级学院开展教学工作专项调研,请二级分院就教学工作评估的准备情况、存在问题及难点进行汇报交流。

三、评估资料的说明

附件1: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任务佐证资料清单。清单中标注“黄色底纹”的为二级学院需要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中标注“红色字体”的佐证材料条目在附件2有统一表格模板。

附件2: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评估任务佐证资料表格。文件夹中为统一模板的表格,表格文件名和附件1清单中的文件名相对应。

附件3:佐证资料格式样例。文件中提供了部分支撑材料汇编样例,供参考。

附件4:提交资料文件夹。二级学院整理的佐证资料按照附件1中的文件命名,提交资料时放入对应的一级要素文件夹中。

四、提供佐证资料的专业

资料提供部门标注为“二级学院剖析专业”的仅提供剖析专业的资料,标注为“二级学院”需要提供全部专业的资料,如下图所示:

图:清单样例

剖析专业的名单如下:

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软件技术专业

城市建设学院:工程造价专业

文化旅游学院:旅游管理专业

创意设计学院:动漫制作技术专业

国际商贸学院:电子商务专业

财经学院: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集成电路技术专业

医护学院:护理专业

五、二级分院佐证资料审核

为确保材料质量达到评审要求,请各二级单位组建佐证材料审核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并将负责人名单报送教务处评估办。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处评估办联系,联系人:鲜锡强,电话:85326015。

教务处

2025年11月19日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83号

电话:028-85319345

邮编:610041

微信公众号

版权所有: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办学能力评价工作办公室     蜀ICP备11016755号-1 川公网安备510190020013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