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处室、二级学院:
为推进学校办学能力评价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评估、办学条件监测,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自评报告组、教学工作评估佐证材料组、办学条件监测组三个工作专班,集中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工作时间
2026年1月28日至2月1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14:00—17:00
二、工作地点
(一)自评报告组
高新校区软件大厦1011
(二)教学工作评估佐证材料组
高新校区软件大厦1007
(三)办学条件监测组
高新校区软件大厦1010
三、人员安排
(一)自评报告组
1.组长:李丹
2.小组成员:严光玉、左莉、刘静、刘玮、黄露、王瑀、刘晋州、张明。
3.主要职责:集中修改、完善教学工作评估自评报告、办学条件监测自查报告。
(二)教学工作评估佐证材料组
1.组长:张明、关恋
2.小组成员:石昭、王婷、雒洪曼丽、詹凯
3.参与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招生就业处、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5个部门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9个二级学院选派教务科长。请以上各部门于1月26日(周一)中午12:00前选派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报至评估办关恋(AIC:62070)。
4.主要职责:审核教学工作评估佐证材料,完成佐证材料的修改。
(三)办学条件监测组
1.负责人:李炼
2.参与部门: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信息中心、国际交流合作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后勤国资处、财务处、图书馆。请以上部门各选派1名工作人员,于1月26日(周一)中午12:00前将选派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报送至发展规划处李炼(AIC:61421)。
3.主要职责:办学条件监测数据的核对、相关材料的审核与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全力支持本次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全程参与、专注投入。
(二)请各部门提前梳理教学工作评估、办学条件监测相关材料,积极配合专班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集中工作期间,所需办公用品由评估办统一配备,各参与人员请自行携带办公电脑及U盘。
(二)请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严格遵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本次工作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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