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为进一步探索纪检监察“日常监督”的新方式和新办法,成都市第七纪工委下发了《关于建立< 第七纪工委与联系单位定期交换工作意见的制度>的通知》([2011]3号),根据文件要求,我院应上报相关情况,现将文件要求需定期交换工作意见的内容明确如下,请各单位加强与学院纪委的沟通和协调,及时以书面情况(需分管院领导审阅签批)报告学院纪委办公室,以便及时上报。
第七纪工委需定期交换工作意见的内容:
(一)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会议、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市委、市纪委部署的专项督促检查任务的执行情况。
(四)市委、市纪委批办事项的查办工作情况。
(五)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发生变动的情况。
(六)相关信访举报件的办理情况。
(七)对第七纪工委的工作建议意见。
(八)巡查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的整改落实情况。
(九)其他需要沟通和协商的工作。
请予支持,谢谢配合!
中共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