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职业技术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考评记分办法
自查得分
学院
考评
一
领
导
重
视
组
织
机
构
健
全
15
分
1、分院(部)、处室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明确一位干部具体分管安全稳定工作。(3分)
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健全;部门负责人任组长,责任明确,分工具体。
未建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未明确专人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扣1分;责任不明确,分工不具体扣1分。
2、将安全稳定工作列入本部门议事日程,经常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稳定工作。(3分)
领导班子定期研究安全稳定工作并有会议记录,对安全稳定工作有措施、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每学期至少召开二次专题会议,少一次扣1分;无措施、无布置扣1分;无落实、无检查扣1分。
3、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2分)。
将安全稳定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或总结无反映的,各扣1分。
4、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档案(2分)
安全稳定工作档案健全,资料齐备。
无文字记录的扣2分。
5、各分院(部)、处室安全维稳工作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和补充,报学院安全保卫处备案。(2分)
遇有人事变动,及时补充安全维稳工作人员,并报保卫处备案。
未及时补充到位扣1分,未备案扣1分。
6、重点区域和要害部位有专人负责(3分)
教学楼、学生公寓、食堂、实训楼等重点区域、要害部位有明确专人负责管理,并制定防范措施。
未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每项扣1分;未制定防范制度每项扣1分。
二
制
度
完
善
10
1、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
(3分)
全员签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并将责任分解到人,层层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