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校区: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前,各分院(部)、处室、校区应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二、各分院(部)、处室、校区应在节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形势政策、安全稳定教育,加强正面引导,确保师生不参与邪教等非法活动,确保节日平安。
三、后勤产业处应加强食堂管理,保证饭菜质量,安排好节日期间学生生活,保证学生用水用电,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和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四、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和各分院(部)辅导员要加强对学生公寓的管理和巡查力度,确保学生在公寓内、在校园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五、现教中心应安排人员加强校园网的管理和监控,及时封堵、删除各种有害信息。
七、各校区护卫人员应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登记和查验,加强校园巡逻,确保校园安全。
八、加强安全值班。值班干部要在岗在位,认真履行职责,保持通讯畅通。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