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处室:
请硕士研究生毕业满三年、在我院工作满一年且符合直接认定中级职务的教师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任现职以来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工作总结一份,公开发表的论文两篇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一式一份(交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分院部鲜章齐全的《初聘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处下载) 提交至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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